各学院:
为按时平稳完成2023届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现将2023届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手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内地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办理。港澳台学生自愿办理,如果留在内地工作,工作单位接收档案的,可以将档案转移至工作单位;如果在内地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保留在学校。
二、集中办理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所有毕业生完成就业数据的填报提交,学院完成就业数据的审核。
三、集中办理就业手续流程
(一)毕业生确定就业形式,准备相关就业材料
毕业生参照《附件1:就业手续办理信息采集一览表》,确定自己的就业形式和户口档案去向,准备好相关就业材料。
(二)毕业生提交就业数据
毕业生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m.shishicha110.com)学生账号,或关注绑定“北体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个人账号(学生服务栏目),点击选择“就业手续办理”,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选择相应的栏目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免收《毕业去向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
填报注意事项:
1.学生基本信息。请核对生源地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请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修改。
2.就业信息。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完整、准确、规范填报就业相关信息。就业形式为签就业协议、博士后入站、出国(境)留学、国内升学、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主创业的,需要上传完整、清晰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就业形式为“自由职业”的,“从事自由职业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工作岗位名称。
3. 档案转寄信息
毕业生可以申请毕业离校时学校集中统一转寄档案或申请毕业离校后档案托管在校,但所有毕业生均需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填写档案转寄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签署就业协议书(包含定向、委培)
如果单位接收档案,“档案去向”应选择“去工作单位”,档案转寄其他信息应按照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转寄相关信息填写;
如果单位不接收档案,“档案去向”应选择“去生源所在地”,档案转寄其他信息应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系统中的“查询”按钮查找。档案转寄单位电话、接收人姓名不能写学生本人的相关信息。建议学生电话咨询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2)国内升学(已上硕、已上博、已上二学位)
升学学校接收档案的,“档案去向”应选择“去升学学校”,档案转寄其他信息应按照升学学校要求或调档函要求填写,信息不确定的可以写“待定”,待确定后再修改。
升学学校不接收档案的(如非全日制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档案去向”应选择“去生源所在地”,档案转寄其他信息应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系统中的“查询”按钮查找。档案转寄单位电话、接收人姓名不能写学生本人的相关信息。建议学生电话咨询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3)其他就业形式
档案转寄信息应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系统中的“查询”按钮查找。档案转寄单位电话、接收人姓名不能写学生本人的相关信息。建议学生电话咨询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4)选择“毕业离校后档案托管在校”的,托管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托管期间,档案只能用于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档案馆可提供开具存档证明、政审等服务,不能办理考研、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等业务。托管到期前,毕业生应主动申请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办理方式请查看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托管到期后,毕业生未办理档案转寄手续的,档案馆不再提供开具存档证明、政审等服务。
4. 户口迁移信息
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户口情况选择相应选项。
是北京体育大学学生集体户,申请毕业离校后户口托管在校的,户口托管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托管期间,户口只能用于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不得用于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补办身份证、结婚、购房、考研、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等事宜,也不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托管到期前,毕业生应主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方式请查看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托管到期后,毕业生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照“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的原则,户口将被北京市户籍管理部门强制迁出,户口迁移证将保留在学校户籍管理部门。
(三)学院审核毕业生数据
学院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学院账号,根据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数据进行审核。
(四)学校审核毕业生数据
学院审核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上传的证明材料对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复审并锁定。如果毕业生就业数据审核锁定后,需要修改,可在系统中申请退回,或联系就业中心修改。
(五)就业材料集中办理
1.六月上旬,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报学校保卫部、上地派出所,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典礼前发放给毕业生。领取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需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相关派出所落户。
2.六月下旬档案转寄信息报学校档案馆,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六)取消就业报到证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专题培训会议,指导毕业生及时填写就业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体毕业生的就业数据填报、审核。学校将不定期公布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进度和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如果因学院组织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就业数据的报送,影响学校整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进程,将取消该学院和相关辅导员当年就业考核评优资格。
(二)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
各学院在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签约就业“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是毕业生就业材料填报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毕业生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如果发现有就业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褚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251
附件:1.就业手续办理信息采集一览表
2.户档托管在校政策解读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9日